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二十五號公告)
第一, 在幾千年的佛教史上,釋迦牟尼佛經教中有說:弟子供養三寶或傳法之師,是種福田,亦是基本禮儀,是應該的,至於第三世多杰羌佛為什麼不收供養,難道這是佛教的美德嗎?今天明確告訴行人:不是!而是為了防止邪見之師借祂的名義詐騙行人,因此,第三世多杰羌佛為了保護行人們不受貪得之師所惑,才徹底放棄自己符合教法應該收的供養,這也是佛教中第一次出現的佛陀的行為,前無先例。
第二,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不管理法音,也沒有法音,從來沒有以任何方式出售過法音,就是想出售,也無法音出售,因為法音是國際佛教僧尼總會製作的。第三世多杰羌佛也沒有賣過法本、書籍、佛像、法器、金剛繩、金剛砂等任何物品,也沒有發放任何加持物品,因為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一切加持都在修行中得,脫離修行之人,落入邪見,獲任何加持物,皆是邪物。”
第三, 如果是合法出版的法本、書籍,只要有書號和合格的定價,這是買書的人應該要拿錢買的,不可以自私貪心白拿,因為任何出版社都要用錢購置一切成本花費,如人工、運輸、編輯、印刷,出版社承擔不了把所有佛書義務送給大家,只要是出版社按照出版法規合法定價,就應該付錢,想不拿錢買佛書是邪惡行為,此類人不但自私貪心,而且我慢不知供養恭敬佛書,故意者乃至不知羞恥。比如《多杰羌佛第三世》一書,出版社和印刷廠就是以底價賣給大家的,結果造成出版社和廠家很大的損失,難道作為佛教徒,還想繼續這樣佔出版社和印刷廠的利益嗎?但是相反的,把佛書拿來以超過出版社定價的高價出售,也是貪心邪惡行為。
第四, 佛弟子學習佛陀,所以才有“學佛”一詞,就如同基督徒學習耶穌,是教派本有的宗教倫理道德,是天經地義的,但是,每個人的根性和業力不同,因緣各異,理解不一,學習的程度也不一樣,因此,每個人的行持也不相同。要鑑別一個佛弟子的行為是正是邪,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百二十八條知見去逐條應照衡量,無論是什麼活佛、法師、行者、學什麼法,只要落入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就有問題。
第五, 有些人說,巴登洛德法王這次應考金剛換體禪境行開頂時,結果看到了人群中和滿虛空都是不同顏色、不同光度、不同形狀、且閃光變幻出現消失、消失又出現的曼陀羅,問這是修什麼法的威神力造成的佛土世界?
我們辦公室早已公告:自始至終都不參與聖德非聖德的考試,第三世多杰羌佛在辦公室的第二十三號公告已明說不參與聖德考試。今天已經是再三說明,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參與聖德的考試,以後也不參與任何聖德的考試。你們要印證考試時虛空的境相,和喜饒根登修金剛換體禪開頂的結果,第三世多杰羌佛和辦公室對此不了解實情,僅從錄像帶上看到了在虛空有大小、各種顏色如西藏唐卡曼陀羅的幻化體,至於為什麼有這些現象,我們不在現場,不清楚是什麼法造成的現象,而且對錄像機的功能也不了解,因此不予作評。既然有七師十證在現場監考,應該看十七個仁波且、法師們的定論。
第六, 這一條是第三世多杰羌佛弘法行持的原則,非常重要!!!那就是,無論什麼修學,都代替不了《暇滿殊勝海心髓》、《最勝菩提空行海心髓》、《什麼叫修行》、《藉心經說真諦》以及第三世多杰羌佛講的法音,才是第三世多杰羌佛弘揚的佛法。大家行持好這幾法,其它一切法都會獲得。任何行持大法都代替不了上面所提到的四法的宗旨,脫離四法即會落入邊道中。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我沒有在七師十證前考過試,沒有特異功夫,考什麼呢?我是慚愧者,但我卻有一大法中的至高大法,無論什麼特異大法的成就,都超越不了我行持四法的至高成就。十方諸佛要的是無私幫助他人,利益眾生,帶給他們個個悉皆常樂幸福,而不求回報,這就是我的行持宗旨,至高大法,成就根本。”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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