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二十八號公告)
辦公室接到這類請求第三世多杰羌佛傳法的信,實在感到一頭霧水,這是怎麼一回事?這些人難道沒有看到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負責人接受記者訪談的內容嗎?還沒有弄清楚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和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的關係嗎?這些人的觀點是一種非常錯誤的知見,為此,辦公室特公告大家:
第一, 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雖然用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名字(義雲高大師)作為機構的名稱,但是與第三世多杰羌佛和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沒有任何隸屬關係。據我們了解,他們為募款所請的是另外的聖德,但由於第三世多杰羌佛和我辦公室不參與他們的活動,因此無權發言,也不會為了發言而造成參與他們活動的事實。
第二, 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成立十多年來,在宣傳第三世多杰羌佛的的成就、宏揚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哲學文化、提升整個社會的倫理道德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傑出的貢獻,第三世多杰羌佛說:“這些都是他們的功德之舉,是應該讚歎的。但是,以捐贈多少錢來決定其享受什麼等級的佛法、福報,這是不符合眾生根器福報緣起的。眾生平等,一切眾生均有學佛修行的權利和緣起,而不是以捐的錢多錢少來作定取,如果少數有錢的富豪才能學法,那眾多貧窮的人就不能學法嗎?要明白,真正的佛法是無私、無價的,沒有買賣性質,不是買門票進去就可以學,如果以高價買高法、低價買低法,這與社會上定價賣門票傳法的那些法王、活佛有什麼差別呢?這還有善惡根器之分嗎?如果那樣,一個惡行壞人拿多點錢就能學法嗎?佛教普利眾生的平等性在哪裡呢?基金會他們雖然請了大德傳法,但是,我反感這樣不合善根因果的行為,這不是錄取傳法的標準。傳法的標準應該是哪一位佛弟子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善根成熟,就是法器,因此,對於為義雲高大師國際文化基金會捐錢的善信們,你們的學法應與基金會聯絡,他們請什麼人傳法,我不參與,我不會因為你們來信要求說捐贈基金會的錢多,就為你們傳大法。也許有人會問那捐錢做好事反而學不到佛法嗎?不是這樣,你們捐贈做好事,是功德的,至於學法,要等你們與我的法緣成熟,符合緣起善根者,我一定會為你們傳法,我不會收你們的供養,更不會賣門票講法,我是第三世多杰羌佛,是你們的服務員,但決不會為違背因果的言行而去背書。”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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