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三號公告)
第一, 第三世多杰羌佛在法音中已經多次明確開示:佛法是拿來解脫眾生苦厄的,而不是用來剝削眾生的。任何人只要有學習佛法、從善遠惡、利益眾生、求解脫的意願,我們都應盡量滿足,包括犧牲我自己的利益,也要盡力幫他人得到幸福快樂,更不應該論其富貴貧賤。
第二, 行人對佛法的恭敬是應該的,每個人發心建立聞法點或者供養、護持某一個仁波且、法師、聞法點,那是他自愿的發心,這是凈業的愿力和福報功德,任何人不能硬性規定,施以黑業的壓力,強行收錢,因為這不是修行人利眾為目的的行為,而是罪業的舉動。如果有人以任何方式規定聞法的弟子必須交錢才能聞法,否則不得聞法,這等于是將佛陀的法音變相地出售,這是邪惡行為,是以金錢對佛法的褻瀆和侮辱,已經背離了佛陀的教導。因為有的人本來就生活困難,有財富的人不但不能向他們收錢,反而還應該拿錢來幫助他。佛堂、聞法點不應該以聞法來逼他們交錢,而是應該資助他們,千萬不要失掉自他交換菩提心的行愿。
第三, 第三世多杰羌佛早已公開宣布不接受供養,連弟子們的直接供養都沒有接受,也沒有接受過仁波且、法師或聞法點轉來的供養,不但不接受供養,而且還把自己賣畫的錢拿來捐贈給寺廟、救助貧苦和災民。
第四,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也沒有接受過任何的供養,更不會支持規定交錢才能聞法等欺騙大眾、褻瀆佛法的行為。
特此公告。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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